有關新北市政府115年6月2日新北府教中字第1151025866號令發布修正之「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」案,請查照。
有關新北市政府115年6月2日新北府教中字第1151025866號令發布修正之「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」案,請查照。
一、本府為提升教師授課意願、穩定社團師資來源,並回應教師對鐘點費待遇之期待,特修訂「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」第8點規定,調整課後社團內聘教師鐘點費,高級中等學校每節上限新臺幣660元;國民中學每節上限新臺幣540元;國民小學每節上限新臺幣480元,並本府以新北府教中字第1151025866號令修正發布。
二、檢附本案發布令(附件1)、修正對照表(附件2)及修正之「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」(附件3)各1份。
一、本府為提升教師授課意願、穩定社團師資來源,並回應教師對鐘點費待遇之期待,特修訂「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」第8點規定,調整課後社團內聘教師鐘點費,高級中等學校每節上限新臺幣660元;國民中學每節上限新臺幣540元;國民小學每節上限新臺幣480元,並本府以新北府教中字第1151025866號令修正發布。
二、檢附本案發布令(附件1)、修正對照表(附件2)及修正之「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」(附件3)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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